就在几年前,为了艺术家应不应该允许自己的作品被人买来买去和可不可以在创作时兼顾一下艺术市场行情的问题,还有人争得面红耳赤。时至今日,面对一幅幅艺术博览会、展卖会的招展广告,耳闻一阵阵拍卖会的人声喧嚣和清脆相声,恐怕不会再有多少人为这类问题劳神了。不知是人们的市场意识普遍增强了,还是艺术创作者们多元的选择,冲淡了这类一时不会有什么实际结果而实践正在逐渐作出回答的争论的意义,反正事实上是越来越多的艺术家正在或打算走向目前还相当不成熟的艺术市场,以趋迎的目光打量着那个充满诱惑的场所。而更多的人开始以一种现实的理性态度,正视艺术的商品属性和一次次被新闻媒体炒热的艺术商业行为。
在具有商品贸易成分的社会里,艺术要想与市场完全隔绝是做不到的。中国正在逐步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艺术与经济、与市场接轨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当然,就具体艺术样式、模式和形式,具体艺术机构和艺术家个人来说,其与艺术市场的关系会有不同的体现,例如一些艺术家也许会依旧守着自己的纯洁与清高,一些艺术家或者会一再按照市场"行情"来调应自己的创作,一些艺术家可能会干脆跳下"海"去当起懂行的艺壤经纪人来,但总体而言,这种趋势则是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地存在着的。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生活质量的改善,尚处于初济阶段的大陆艺术市场开始呈现令人产生期待和希望的发展势头,虽不能说从此摆脱徘徊的低谷和曲折难关,但正在开始告别幼稚和迷茫,将会逐渐走向明朗和成熟,却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初级阶段的艺术市场自然带有转型期的一些特点。就像我们所看到的,目前它还较普遍地存在着观念上的混乱、理论上的滞厉、操作上的浮躁、导向上的失策和管理上的薄弱。不少地方都有过准备不足而仓促举行终于夭折的艺术拍卖会或展卖会,企图借助于花钱买来的炫目的"名"艺术家头衔(多见于各种艺术家辞典)一来自抬身价从市场获利的大有人在,鉴定不严导致假冒美术品流入市场从而影响正常交易和仿作者有意造假、艺术经营商知假售假甚至有意诱导买受人也时有耳闻,因画作真假之争而引发的诉讼案常常令原告、被告和法庭感到难办,面对刚刚兴起的艺术市场缺乏这方面知识和报导经验的报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就误导了公众,而许多习惯于计划经济模式的公众又往往在今天简单地只按艺术市场成功率的高低来评判一个艺术家,如此等等,既有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又不可忽视地存在着市场本身的原因。
一方面是艺术迅速地与市场经济接轨,一方面是许多应有的准备尚未做好。要做的事很多,其中有些是应当和必须由艺术理论家和艺术批评家来承担的。目前的情况是,无论是艺术品经营者、艺术品投资家和收藏家,还是艺术家,甚至是艺术理论家批评家本人,往往都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关于艺术市场的认识误区相当一部分是由理论的滞后造成的。
在美术陈列馆的展厅出租和美术刊物的有偿刊登变得如此习见的今天,有什么人要是对艺术经营商抱着"艺术保护神"的幻想,那就有点六天真了。艺术品买卖是一种商业行为,艺术商业的本质首先在于它是一种商业,一种将以往我们只看作是精神产品和审美对象的艺术品作为可以增值赢利的商品来经营的特殊的商业。艺术在这个特定时空范围内首先和主要并不是被作为应当不带直接功利性的审美对象来对待的。
谈艺术市场不能不以相当篇幅来谈艺术品价格。它仿佛是一个光怪陆离的魔方,一次次让人大失所望,又一次次让人目瞪口呆。艺术品价格其实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艺术品价格是艺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与其他任何物质商品一样,它表现出的是艺术商品的相对价值,由于这种商品的特殊性(主要是它具有文化和商业双重属性),其相对性也就更加明显强烈。
看似复杂、紊乱,其实并不是毫无规律可循。一般说来,艺术品价格事实上要受到以下一系列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相互之间又常常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
一是艺术生产者(即艺术家)或拥有者对所出售作品价格的企盼程度。就是拿出作品出售的人希望它卖多少钱。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价格期望不会完全满足。在艺术家与艺术经营商协商过程中,价格被调整,作者的报价被新价格所代替,以便更加符合实际。有的艺术家自我感觉太好,自视过高,被市场所拒绝。艺术家要学会适应市场,调整自己的价格企盼值。艺术经营商需要了解。尊重作者的价格企盼,求得合理的、双方可接受的调整价格。
国内目前的艺术市场是买方市场,在市场走红的艺术只是绝少数,对大多数走向艺术市场的艺术家来说,有"一颗平常心"尤显得重要。在一些城市出现的"书画无底价拍卖"以中低价格成交,赢得了不少普通阶层的购买者。杭州的一家画廊打出了"非名人作品展卖"的旗号,面向广大工薪阶层,对于推动市场发展是有意义的,但要警惕批量"商品画"即"行货"倾向。
二是艺术市场对某艺术家及其作品在其艺术品位、学术水平底和商业价值方面的认可程度。这里讲的是市场认可的声誉和知名医度,不是艺术家本人的自我认定,甚至可能也不等于该艺术家在这些方面实际上达到的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出现偏离并不奇怪。某位艺术家或某件作品被艺术专家们认为达到什么程度与艺术市场范围内普遍认定其达到什么程度并不是一码事,艺术品价格确定时着重参照考虑的是后者。艺术市场对某艺术家在艺术品位。学术水平上的认可程度与对其作品商业价值及潜力的认可程度相偏离也属正常。在市场上走俏的艺术品都是那些被市场评定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作品。换句话说,高价艺术品首先是市场认定其值钱或者可以保值增值,而它的实际艺术水准的评定,也许要另花一番功夫。
例如,由于艺术市场客观上有其地域性,一些为当地收藏家不大熟悉的外地名家作品就可能卖不到应有的价位。由于历史文化等原因,中国画作品在西方拍卖市场上的价格一般远不及西画,流传海外的中国画出现在国内市场而拍得高价的"回流"现象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而国内也出现了从甲地以较低价购得动地名家佳作,再拿到乙地高价拍出的艺术品经营者。具有市场意识而又"炒作"得较好的一些青年艺术家会比他的某些导师作品卖得更好。
艺术大师张大千的作品常常成为艺术品拍卖会上的"高光"。据资料显示,迄今为止,中国绘画投拍卖成交价(不含佣金)排名前10位的作品中,张大千墨宝就占了3件,它们是《幽谷图》,国画,816万港币;《墨荷》,国画,770万人民币;《青城山》,国画,748万港币。即使是他的一些"访作",价格也不菲。在这张引人深思的排行榜上名列第三,也是名列现代作品或当代作品之首的,是一位叫王林旭的画家的一幅中国画《和平万岁》,成交价高达万万人民币。另一位艺术大师傅抱石的作品也是许多收藏家追逐的目标,他的一幅长卷巨制《丽人行》曾经成为文化新闻。1996年10月18日在北京举办的'96中国嘉德秋季拍卖会上,这件作品由350万起拍,经过对多回合激烈竞价,最终以1078万人民币成交价落糙。据说这是画家一生中仅有的长幅巨制,取材于杜甫诗意。不必为名家讳,全幅37个人物造型上的雷同是显而易见的。画上徐悲鸿、张大干两位大师的题跋赞语,是促成收藏家竞价的一个原因。
市场的认可程度有时与画种、艺术风格、审美时尚等等也有关系。版画作品的价格普遍低于油画作品。西方人通常将纸本的水彩、水粉画等视作正式的油画作品的准备,因而价格不高,独立的水彩、水粉价格一般说来也不及油画或丙烯画。这也是中国画作品在西方艺术市场价格达不到应有价位的原因之一,因为大部分中国画是纸本的。
此外,有些世界艺术大师的代表性杰作是举世公认的无价之宝,只被艺术博物馆珍藏而不在艺术市场流通。譬如列奥纳多·达·芬奇的代表作《蒙娜丽莎》,在50年代曾去美国展览,仅保险金额一项就达一亿美元之巨。
三是艺术品经营者对价格的接纳程度。艺术品经营者属于商业中介,艺术市场的运作总的来说主要是由商业中介来实施的。商业中介把艺术品变成商品,把参观者变成顾客。
艺术商不是艺术品的终极消费者,他将艺术家的作品出售给顾客来从中获利,完成艺术商品的让渡和转手。因而当一位画商面对着艺术家前来投售的作品时,他的眼光不同于通常的艺术鉴赏家、艺术理论家和美学家,他总是首先考虑这些作品能否卖出去。一位中国画家来到巴黎,他带着自己的一些得意之作,连同自己的毕业文凭、国内获奖证书,找到一家画廊老板,希望建立合作关系。那位老板设等画家详细介绍完自己,也没有看那些证件复印件,就要画家打开他的作品。在翻看了它们之后,洋老板委婉地说:"先生,它们非常有趣。但是这里的人们也许一时还不能欣赏这些美好的作品。"实际上拒绝了这些作品,因为这位有经验的经营商很清楚:这些作品在当地没有市场,他无利可图。这段情节不是出自小说,而是一位留学生的亲身经历。18年前在国内小有名。气的陈逸飞来到美国时,找到的工作是替人修补名画,每日默默无闻加工匠一般。
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有预见力的艺术商,其价格接纳程度比较高。这种接纳程度与经营者的经营历史、商业信誉、经营规模。经济实力和个人素质相联系。而经营者的个人素质包括其经营经验、个人特征、风险意识和预测能力等。艺术品经营需要有较高的综合性的素质能力,这点几乎与经济实力同样重要。
四是购买者对艺术品价格的承受程度。众所周知,在市场里,顾客是"上帝",没有购买行为就无所谓市场。
艺术消费者的价格承受力是不同的。例如,1989年在纽约的一次拍卖中,法国十八世纪画家夏尔丹的一幅题为《桌上的鱼、蔬菜、锅罐与调味瓶》的静物作品被画商塞蒂以253万美元的高价购得,但塞蒂本人面对咋舌的公众轻轻松松地说他自己实在是占了便宜,像夏尔丹这样重要的艺术家的重要作品远远不止这个价。塞蒂对艺术品价格的承受力显然比较大。而有的人也许不能承受相当其工薪收入水平的艺术品价格。一本连环画册,如果准备向成人销售兼供收藏用,定价就可以高一些,可以聘雇名家高手写脚本、绘图,彩色精印,豪华精装。
当时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人们的投资观念和艺术品购买心理,艺术品购买动机(例如出于保值、投资、欣赏。收藏、家庭装饰、企业公关、民族感情、历史情绪等等)和艺术品评估水平,如此等等都会影响到购买者的艺术品价格承受程度。
即使在杭州这样的不时举行艺术交易活动的省会城市,现在也还有相当一些人不习惯以相应的价格购得艺术品。有的熟人随便张口讨要艺术品,甚至是名家作品,弄得艺术家很为难,因为事实上他自己也不能轻易向其他名家讨得艺术品了。我们必须正视市场经济形势下发生的种种变化,调整我们的观念。在艺术市场范围内,买受人的价格承受力是市场水平的内在标志。
五是同类艺术品的市场价格幅度。艺术商定价要参照竞争者的定价情况,因为购买者会通过比较来选择购买的。虽说艺术品从本质上说是个性的、排它的、独一无二的,但是在艺术市场的实际运作中,艺术商品会自然而然地因某些相似性而形成类比,就是说并非没有可比性。比方说知名度相接近的一些艺术家尺幅相仿的精品,同一市场的消费者会经过平衡比较,认同相似价格,不接受悬殊差价。名家作品因底价太高而最终难以成交的情况,在近
年的艺术品拍卖中并不罕见。
之所以谈到尺幅,是因为价格与作品大小有关。通常以平方英寸来计价,这是国际艺术市场惯例之一。其实中国古代早有以尺寸论价的做法。元代王易曾经"以纪幅短长为得米之差"。清代郑板桥弃官到扬州卖画为生,他的一幅"卖画广告"是这样写的:"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条幅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 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当前国内艺术市场大多以平方市尺论价。
市场价格的变化与市场供求关系相联系。一些难以寻觅的名家精品在市场上价格居高不下是可以理解的。
六是物价政策和艺术市场法令法规对价格的允许程度。随着法制的完善和市场的健全,对艺术品价格的管理和监督也会逐渐趋向科学。1995年初文化部颁布了《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当年起凡是名家书法、绘画等进入拍卖等各种美术品经营领域,必须标有国家或省级书画鉴定委员会的印章,非拍品必须明码标价。lop年7月5日由江泽民主席签署命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一般拍卖行为进行规范。国外拍卖虽然包容面很广但是以艺术品为主,而目前中国的拍卖还是以物业为主,艺术品拍卖所占份额很小。对艺术市场的专门规定,包括对伪作、仿作的鉴定、处理,对艺术经营商误导、欺诈购买者的处理等,还会更加详细地制订出来。
艺术品价格虽然不同于物质商品较易规定幅度和上下限,但是同样有一个合理性的问题。有些古代艺术大师的代表性珍品是无价之宝,要禁止在艺术市场流通。艺术市场也有一个反暴利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当然这方面的工作难度更大一些,需要细致分析、鉴别和认真处理。
七是艺术市场操作的经验和有效程度。艺术市场操作,甚至所谓"炒作",对于提高入市艺术家的市场知名度及其作品售价是可能起作用的。这是艺术市场的规律之一。一味"炒作"而不在艺术质量工上下功夫,这自然要反对。然而完全反对或否认"炒作",则既无益也无用。艺术市场不接受理想主义。没有一个艺术商的成功是不讲究操作的。
经营商所运用的经营手段及其实际的或可能有的效果,导致艺术商品价格的变化。宣传广告,"包装",客源组织,展售或拍卖现场的环境、气氛和技术处理等都要重视,它们都会影响艺术品的成交价。如果操作得当,反响热烈,成交额就可能上升。
有时艺术品价格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旅游艺术品销售有着与旅游季节变化同步的淡季、旺季,旺季时作品价格高,展售情况好。
一件作品的成交价格是一个包括艺术品质量这个因素(间接体现于艺术市场对艺术家的认可程度)在内的复变函数。艺术品质量只是其中的一个自变量,它对价格固然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却不是惟一的。由于市场的复杂性,艺术品价格并不总是同艺术品质量成正比例,这或许可以称作艺术品价格与艺术品质量的不平衡现象。艺术界有的人总觉得市场"应当"始终保持"高质高价"的状态,这其实也有点一厢情愿。市场有自己的规律。
况且,所谓"艺术品质量"你身怎样来具体判定和评价,本来也是艺术学中尚在探讨的难题,这就如同"美"。在实际生活中,艺术品质量往往由不同艺术观念所生发出的不同标准加以规范。即便是我们的全国性美展,评完奖后也有不少人说长道短。
艺术品价格比较是一种定量分析,而艺术品质量的定量分析至今还无从谈起。曾经有一位艺术家忽发奇想,建议在评判艺术品时走出一些细目,评定一件作品造型多少分,素描多少分,色彩多少分,构图多少分等等,然后综合打分相互比较,以减少评奖时的不公平现象。可是,倘若都是写实主义作品上述种种或许还可以试试看,要是风格相距很大,相互怎么平衡?而作为一件艺术品最重要的创意或创造性,又怎么样量化呢?
一些艺术品的高成交价显然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艺术质量或美学品位。例如,在1995年10月7日中国嘉德拍卖公司的油画专场中,众所周知的《毛主席去安源》成为竞拍焦点,当时到场的电视台摄制组就有七八家之多。这幅估价为180至220万元港币的名作最终在550万元人民币价位上落槌,一时成为新闻热点。
这件在当时特定时代条件和气氛下迅速出名的作品曾经引起过轰动。即使在今天看来,恐怕也很难说这幅作品有多高的艺术质量。此作的高价显然直接维系于其特定的历史价值。这件曾一度被称作"里程碑"的油画总印数达9亿多张,当年创下了美术作品印刷数量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它被选入中小学课本,印成邮票发行,仿制成不下百八十种像章。
客观冷静地说,艺术品的市场价格是对艺术家创作能力、艺术水平及成果的一种价值认定,即商业价值认定,而且这种认定仍然具有相对性和可变性。这种认定可以看成评判作品的一种标准,但并不是惟一的标准,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艺术品审美价值的判定。听听那位对艺术市场很有研究的著名艺术社会学家阿诺德·豪泽尔在其名著《艺术社会学》中的如下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艺术市场是会有益处的,他说:"艺术对社会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对苦种艺术品崇拜人数的多少,也不取决于社会给艺术家奖酬的高低。"由于艺术价值难以与市场价值相比较,一幅画的价格很难说;明它的价值。艺术作品价格的确定更多地取决于各种市场因素,而不是作品的质量,那是商人的事,而不是艺术家所能左右的。
市场又是分层次的,由不同类的消费者群所构成,他们的经济.水平、艺术鉴赏品位、审美趣味和购买目的动机都不一样。相应炮,向他们提供的艺术品的层次、品位、价格也是不同的。这同样是艺术市场的客观规律之一。艺术商要重视消费者的定位。我们不能期望有较强经济实力又有较强艺术收藏观念和较高艺术鉴赏力(有时通过艺术顾问来保证这种鉴赏力)的艺术收藏家与一般的艺术消费者以同样价格消费同一层次的艺术品,而真要勉强这么做了,对艺术市场的健全和艺术事业的发展也是利少弊多的。
在今天,在不少大中城市的工薪阶层中已经出现为数可观的艺术品购买者。他们或者将艺术品作为室内装饰,或者当作节日礼品,或者希望以自己可以接受的价格购得一幅有知名度的画家的作品充作收藏。这一层面的艺术消费者正在引起一些艺术商和艺术家的注意。为他们服务也有助于使中国的艺术市场有一个较广泛的基础。一些经营者积极组织拍品定期举行小型的"月末拍卖会",价格通常都不很高。另有经营者与艺术家联手举办"让书画走进千家万户"活动,以较低价格结合购券抽签形式向一般民众出售艺术品。另一种被称为"有限印刷"艺术品交易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那些想得到名人精品而又缺乏相应经济实力的人们的需要。上海文汇文化艺术发展公司曾先后推出了刘海粟《国色朝酣图》、朱屹瞻《春江连海》和吴冠中的油画《夜咖啡》等有限印刷佳作,形成一个"艺术大师绘画精品有限印刷系列"。《夜咖啡》于年9月上旬推出,总共仿真精印78幅,作品编号后,由吴冠中亲笔签署,上海市公证处逐幅公证,并且配置进口高级镜框出售。
艺术品价位有时间性和地域性,是个相对性的概念,换句话说,艺术品价位具有可变性。常常是,一个艺术家在上海市场的价位不同于在广州市场的价位,在国内市场价位不低的艺术家到了海外由于一时无人知晓赏识就谈不上市场价位。
艺术品价位的确定需要由市场经过时间的检验。它不是纯粹主观的产物,艺术家本人的意愿和经营商、代理商的预测、决断,其实都不能决定价位。市场和时间才能决定价位的真实可靠性和现实适应性。有人偶尔有一件作品卖到3千元,便自称作品价位是3千元,事实上通常售价不过每幅数百元,他自己所称的只不过是虚假价位。大师作品的价位常常如鹤立鸡群。例如,英国苏富比拍卖公司1989年12月初在摩纳哥的一次拍卖,拍品中达·芬奇一幅棕灰色画笔素描《衣纹习作:向左下跪的形象》,尺幅只有28.8*18.1厘米,估价为580万美元。
艺术市场或者说艺术品交易是否会阻碍艺术的健康发展?事实上,通过努力,艺术市场对艺术发展是可以建立起积极的促进关系的。艺术与商业结缘未必就一定毁灭了艺术天才、扼杀了艺术精品的产生。精品是艺术市场的机焦所在,有着一定的导向作用,市场同样需要精品。艺术家专注于炮制"商品画"固然不当,但是具有精品意识的艺术家,即便与市场打交道,也一样可能产生出传世佳作来。人们所熟知的"扬州八怪"、"海上画派"的许多作品是售品或定货,其中不是有不少精品吗?西方美术史上也有不少名作本身就是顾主的定货。伦勃朗的《杜普博士的解剖学课》是杜普医生的定货,当时获得了很高评价,为大师吸引来大量的定画,激发了他的创作,这也是事实。
步履沉重的中国国内艺术市场正在走向它令人鼓舞的新阶段。自1993年开办艺术博览会以来已经举办了数届,以北京嘉德、瀚海和上海朵云轩等公司为龙头的拍卖机构不时地给艺术市场投下雷电火光。然而这个市场喜忧参半,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其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伪作赝品充斥市场,关于拍品真伪的官司搅得现实的艺术品购买者和潜在的购买者收住了脚步。上海朵云轩和香港永成拍卖公司于1993年10月对日联合主办的拍卖会上拍出了冠名吴冠中的《炮打司令部》,引出了一场为世人瞩目的长达几年的诉讼案,77岁的著名老画家曾唱然长叹:"黄金万两付官司。"这场官司总算了结,而西子湖畔的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一纠纷案这桩国内首起因画作真假之争而引出的买家状告拍卖行的诉讼案,虽然也已经判决,客观上却再次使人们在市场外踌躇迟疑。
事情的严重性还不仅在于个别拍品的真伪鉴定之不易,更在于伪品赝品目前在国内艺术流通中层出不穷,比例甚大。有人估计,地方的拍卖会上的伪作一般占全部拍品的l0%-20%,个别拍聚会上甚至高达叙呢,而流传海外的名家作品也有50%以上是赝品。制作名家假画的制假者队伍中,甚至有名家的弟子门生和家里人,干起来更易得手。这一问题已经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制假售假问题不得到有力打击和控制,艺术市场的正规化和健康化便难以实现。
(作者系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系副教授、美术理论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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